關於對教學組織管理工作的規定
中國經濟管理大學關於對教學組織管理工作的規定
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計畫的順利實施,對教學組織管理工作做如下規定:
一、教學日曆
1、教學日曆是執行教學大綱的基本保證,是各門課程組織教學的具體計畫。
2、任課教師在開課前根據教學大綱填寫教學日曆,經教研室主任審查同意,系主任批准後執行,並報教務處、學生所在系各一份,公共課教學日曆另送開課系辦公室一份。任課教師在執行教學日歷時,不能隨意改動,需要變動時要經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同意後報教務處備案。
3、教研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師執行教學日曆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公共課與外系課由所在教研室主任與開課系辦公室(教務幹事)共同檢查。
4、主管教學主任檢查各教研室執行教學日曆情況。期末,系主任應將執行教學日曆情況,書面總結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匯總後報主管校長。
5、教師不按時制訂或不執行教學日曆,應視為違犯教學紀律。
二、教學計畫具體安排表和排課
6、有計劃有秩序地安排教學是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品質的重要保證。每學期的教學計畫具體安排表一經審定,不得隨意改動,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規定日期完成各項工作。
7、每學期的第三周,各系應根據教學計畫填寫下學期選修課開課審批表,送教務處報主管校長批准後,于第六周前系指導學生選課。
8、每學期的第八周,公共科教研部根據教學計畫填寫下學期公共課教學計畫具體安排表,各系填寫下學期外系承擔教學任務具體安排表。
9、每學期的第十周各系填報下學期教學計畫具體安排(包括外系開課教師)送教務處報主管校長審批。
10、教務科根據教學計畫具體安排,於學期結束前二周排好下學期課表,各系於學期結束前通知任課教師及班級(公共課教研室的教師課程表由教務科負責)。
三、考核
11、考核的目的和方式
考核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學生進一步復習鞏固所學知識,檢查學生的學習品質和教學效果,發現教學中的問題,促進教學品質的不斷提高。
考試的內容主要是檢查學生對所學理論知識的理解程度和實際運用能力。考試可以採取筆試、口試、閉卷、開卷等方式進行。各系科根據課程特點確定考試採用的方式。
考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檢查學生平時學習情況和教學效果以及完成實驗、習題、練習、課外作業和參加課堂討論的情況。考查應貫穿到教學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去。考查主要採取平時作業、小測驗等方式,要防止把考查變成變相考試。
12、考核的科目和時間
凡教學計畫規定的必修課、選修課、教育實習、科研基本訓練(畢業論文)等都必須嚴格考核。復習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放假前一周半進行。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間為110分鐘,個別課程最多為150分鐘。考試時間需在命題時確定,不得在考試中臨時變更。
考查不得佔用復習考試時間。考試或考查的科目要在每學期開學初向學生公佈。
13、考試前的組織工作
考試工作要在系主任領導下進行。考試前,各系要做好思想動員和組織準備工作,明確考試的目的、意義。教研室要組織安排好考前輔導、答疑、命題、考試以及考後評卷、成績登記、試卷分析、總結等工作。考試科目的主講教師應在考前指導學生系統地復習本學期所講授的全部內容,不允許劃重點、暗示考題、透題等。
14、命題
命題直接關係到考核的品質和效果,關係到能否如實地反映教學品質。各系、部要十分重視這項工作。
全校各類必修課一般應按照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的原則,由各院系領導組織進行考試。
試題的內容要反映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範圍包括一學期(或學年)所講授的全部內容。
試題類型應包括:記憶、理解、分析、應用題,試題應有一定的深度和廣度。
試題應按教務處統一要求命題。
15、成績評定
評分標準和標準答案在命題時一併擬出,考核結束後,不允許任意更改。評分標準要嚴格,防止出現分數貶值現象。考核按百分、考查按五級分制評定成績。
16、試題的列印和保管必須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試卷要有專人負責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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